第一次帶寶寶出國,首先要先準備好護照
當然2吋的大頭照不可少
而這次我們是自己幫妍妍拍大頭照
(1Y10M的好動期,去相館也不見得能拍出好照片)
一直不抬頭是.....什麼情形呢?????
看了鏡頭又嘟嘴又是什麼狀況呢???
只能說小孩真難搞
其實也可以坐在椅子上拍,背景就找白一點的牆壁,才好做去背動作
當天我家的妍處於亂亂動,根本坐不住
耗了快五分鐘,終於.........產生了《護照版》
其實自己幫小孩拍也是個不錯的選擇,起碼能慢慢拍出自己最滿意的
就算當天小孩狀況不好,也可以隔天在試都沒問題
我是選擇拍完就拿到全家門市有立可得機器的去洗,一張才6元,也太划算了
(相館有的不接受幫洗4X6,我有拿去被退!老板說只能幫洗一組80元)
照片完成就是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【人別確認】
因為台南沒有外交部辦事處能辦理護照,我們只好委託旅行社代辦,需先跑一躺戶政事務所
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自民國100年7月1日起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、雲嘉南、南部、東部辦事處辦理;或向外交部委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,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
何謂「人別確認」?
所謂人別確認,就是於民國100/7/1日起,首次申請普通護照的民眾,須親自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臨櫃進行確認,
戶政事務所人員僅就首次申請護照者之相貌、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資料等加以比對,完成申請人本人之人別確認,並未受理護照申辦業務。
[ 首次申辦]
1.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、雲嘉南、南、東辦事處辦理
2.若無法親自辦理則必需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://www.boca.gov.tw/np.asp?ctNode=253&mp=1
《寶寶護照申請》
1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。
2最近6個月內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。(直4.5cmX橫3.5cm,不含邊框)。
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
4爸爸 或媽媽陪同親自辦理,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(國民身份證正本及影本)。
5親自帶寶寶至戶政事務所臨櫃進行「人別確認」(會問相關問題確認身份)
其實在戶政事務所辦理一些文件很快不到十分鐘就完成了
之後再拿去請旅行社代辦就OK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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